教育学——教学意义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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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学概述
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学校教育目的的贯彻落实和各种教育任务的完成主要是通过教学途径实现的。
一、教学的概念
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通过教学,学生在教师有计划、有步骤的积极引导下,主动地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体力,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
1、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2、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活动组成
3、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二、教学的意义
教学在学校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学校要卓有成效地实现培养目标、早就合格人才,就必须以教学为主,并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安排其他工作,建立学校的正常秩序。教学的意义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学是社会经验得以再生产的一种主要手段。
第二,教学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科学的基础和实践。
第三,教学是学校教育工作构成的主体部分,又是教育的基本途径。
三、教学的基本任务
(一)使学生掌握系统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形成基本技能、技巧
(二)发展学生智能,特别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发展学生体力,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四)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和能力
(五)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四、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
教学工作是完整的系统。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包括备课、上课、课外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
(一)备课
备课是是上好课的前提,备课分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两种。
1.备课的三项工作
(1)备教材。钻研教材、学科课程标准、教科书和阅读有关参考书。
(2)备学生。熟悉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了解班级的情况;了解每一个学生的思想状况、知识基础、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
(3)备教法。根据教学目的、内容、学生特点等选择、设计最佳教学方法。
2.备课的三个计划
学年或学期学科教学进度计划;单元(课题)教学计划;课时计划,即教案。
(二)上课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最直接的体现,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课的类型与结构
在课堂教学中,由于教学目的任务的不同,每堂课并不都是一个模样,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教师如果能够正确地选择和运用不同类型的课,就可以使他们所上的许多课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保证整个教学过程的完整性。
按照上课的主要任务把课分成不同的种类,就叫做“课的类型”,简称“课型”。一节课如果主要完 成一种教学任务,那么这种课属于“单一课”。单一课又视所完成的主要任务而分为传授新知识课、巩固知识课、培养技能课、检查知识技能课等。如果在一节课里 要完成的主要任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这种课就叫做“综合课”。
苏联教育家马赫穆托夫把课的类型划为四种:第一类型──学习新教材的课;第二类型──完善知识技能的课(即复习巩固、形成技能技巧);第三类型──混合课(即在这种课上解决第一、二两种类型的课的任务);第四类型──检查和校正知识、技能的课。
课的结构是指课的组成部分及其各部分的顺序和时间分配。课的类型不同,它的结构也不同。下面把常用的几种类型的课及其结构简述如下。
(1)综合课的结构
综合课是中学低年级经常采用的上课类型,这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年级学习内容比较简单,不需要一节课都用于某一项单一的任务,另一方面对中学低年级的学生来说,在一堂课内把几个任务和活动混合起来进行,有利于维持学生的注意。一般认为,其结构的组成部分如下。
a.组织教学。b.检查复习。c.讲授新教材。d.巩固新教材。e.布置作业。
(2)单一课的结构
a.传授新知识的课(新授课)。b.培养技能的课(练习课、实验课)。c.巩固知识的课(复习课)。
d.检查知识技能的课(测验课或考试课)。
2.一堂好课的标准
一堂好课没有绝对的标准,但有一些基本的要求。一堂好课的基本要求是: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正确、方法得当、表达清晰、组织严密、课堂气氛热烈。
(1)目标明确。指教师上课时明白这堂课要使学生掌握一些什么知识和技能,要养成什么行为方式和品格,要有怎样的态度,要学会什么方法等等,也就是要明确教学目标。
(2)重点突出。指教师授课时要把时间和精力放在重要内容(基本知识、概念和原理)的教学上,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化难为易。
(3)内容正确。教师讲授的知识必须是科学的、确凿的、符合逻辑的,教师教学技能或行为要符合规范,并且应该要求学生做出的反映同样是正确的,如果不正确,教师就要及时加以纠正。
(4)方法得当。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教学。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要善于对各种教学方法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力求使教学取得较好效果。
(5)表达清晰。教师上课要坚持用普通话,声音要响亮,言语表达的速度要适合学生的可接受程度,语言要流畅、生动、明白易懂,板书(或幻灯字幕)要规范、准确、清楚。
(6)组织严密。课的进程次序分明,有条不紊,教学各环节进行紧凑,不同任务变换时过渡自然,课堂秩序良好。
(7)气氛热烈。课应该自始至终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课外作业的布置和批改
教师布置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作业的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要求,并要有代表性。
2、作业分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
3、布置作业要向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并规定完成的时间。
4、教师应经常检查和批改学生的作业。
(四)课外辅导
课外辅导是对课的补充和延伸,它的内容有:给学生解答疑难问题;给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或缺课的学生补习;指导学习方法;对尖子学生作提高性指导;为有学科兴趣的学生提供课外研究的帮助;开展课外辅助教学活动,如参观、看教学影片或录像;指导学生的实践性和社会服务性活动等。辅导的方式主要有集体和个别辅导两种。
提高课外辅导的质量,教师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具体分析,做到因材施教;辅导要目的明确,采用启发式,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积极性,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要注意态度,师生平等相处,共同讨论,使学生有问题可问: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高辅导效果。
(五)课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
学业成绩的考查与评定,俗称测验或考试,是以测验的形式定量地评定学生个人的能力得到的结果。学校通过对学生学业成绩的测量和评价,可以检查教学的完成情况,从检查中获得的反馈信息,可以用来指导、调节教学过程和学习过程,从而改善教学,提高质量。
1.测验与目标。教学目标,有教学内容目标,有心理操作(又称行为)和发展(有的学科涉及身体发展)的目标。这两个不同维度的目标不是相互游离的,而是相互交叉的。测验是要考查教学是否实现了两个维度目标的交叉,也就是要建立起教学内容与学生行为的矩阵,才能明确教学目标并编制与目标相对应的有效的测验。
2.试题类型:供答型(填空、主观题)和选答型(判断题、选择题)
3.测验的质量
测验的效度,是指一个测验能测出它所要测量的属性或特点的程度。
测验的信度,又称测验的可靠度,是指一个测验经过多次测量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以及一次测量所得结果的准确性程度。
测验的难度是指测验包含的试题难易程度。
测验的区分度是指测验对考生的不同水平能够区分的程度,即具有区分不同水平考生的能力。区分度与难度有关,只有在试卷中包含不同难度的试题,才能提高区分度,拉开考生得分差距。
第二节 教学过程
一、教学过程的概念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指导学生有目的地、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的过程。
二、有关教学过程的理论
教学过程的理论是教学的基本理论,历代中外教育家曾以不同观点、从不同角度对教学过程作过种种的探索,提出了各自的见解。
早在约公元前6世纪,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在丰富的教学实践基础上,把学习过程概括为学——思——行的统一过程。后来的儒家思孟学派进一步提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中庸》)。其重点在说明学习过程。
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一切知识都从感官的知觉开始的”,主张把教学建立在感觉活动的基础上。这是以个体认识论为基础提出的教学论。
19世纪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试图以心理学的“统觉”原理来说明教学过程,认为教学过程是新旧观念的联系和系统化的过程。提出了四段教学法:明了、联想、系统、方法,揭示了课堂教学的某些规律。
19世纪末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则认为教学过程是学生直接经验的不断改造和增大意义的过程,是“从做中学”的过程。它以新的知识观和知识形成观作为教学理论的基础。提出了五步教学法:困难、问题、假设、验证、结论。
20世纪40年代,苏联教育家凯洛夫认为教学过程是一种认识过程。50年代以来,学者们以强调师生交往、认知结构的构建、信息加工以及系统状态变换等不同观点来对这一过程进行解释。这些不同观点,各有其哲学、心理学的理论依据,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对教学实践认识的不断发展。
三、教学过程的本质
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
1、教学过程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
教学过程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对人类已有知识经验的认识活动和改造主观世界,形成和谐发展个性的实践活动的统一过程,但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
2、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其特殊性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的间接性
教学过程主要是学习已有的文化知识,而不是对客观世界的原创性认识,区别于科学家的认识活动。
(2)认识的交往性
教学活动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组成的双边活动,教学活动是发生在师生之间以及学生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交往活动。
(3)认识的教育性
教学中学生的认识既是目的,也是手段。通过认识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同时通过认识也能发现自身的差距和不足。
(4) 有领导的认识
学生的个体认识区别于一般的认识过程,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
四、教学过程的特点(基本规律)
(一)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
1.学生认识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间接经验
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二)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
1.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
2.智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
3.防止单纯抓知识教学或只重能力发展的片面性(形式教育论&实质教育论)
4.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做中学)
知识不等于智力,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并不完全表明其智力的高低。要引导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有效地发展他们的智力和认识能力。知识与智力的相互转化应注意以下条件:
(1)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应该是科学的规律性的知识
(2)必须科学的组织教学过程
(3)重视教学中学生的操作与活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提供学生积极参与时间的时间和空间。
(4)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
(三)掌握知识与提高思想相结合(教学过程中知、情、意的统一)
1.学生思想的提高以知识为基础
2.学生思想的提高又推动他们积极地学习知识
3.在教学中要防止两种偏向
(四)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相结合
1.承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2.承认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地位,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的主体能动性
3.建立合作、友爱、民主平等的师生交往关系
五、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按照教师组织教学活动中所要求实现的不同认识任务,可以划分出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的不同阶段。
(一)引起学习动机。学习动机是推动学生学习的一种内部动力。学习动机往往与兴趣、求知欲和责任感联系在一起。教师要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启发学生的责任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领会知识。这是教学的中心环节。领会知识包括使学生感知和理解教材。
(三)巩固知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复习,对学习过的材料进行再记忆并在头脑中形成巩固的联系。知识的巩固是不断吸收新知识、运用知识形成技能的基础。
(四)运用知识。学生掌握知识的目的在于将之运用到具体的实践中。
(五)检查知识。检查学习效果的目的不仅能够帮助教师及时获得有关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以调整教学进程与要求;而且能够帮助学生了解自己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发现学习上的问题,及时调节自己的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