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
1.考核方式:事业单位主要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情况确定)。企业主要通过面谈、座谈、面试等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事业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3.考核时间和地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核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明确,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企业自主安排考核时间和地点。
4.考核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分级负责的方式分别由市本级、各县(区)负责。
企业考核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