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
(一)事业单位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企业报名基本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